«更新1110527»校園課程、學位考核、活動與住宿等規定調整

公告日期: 
2022-05-27 14:16
公告單位: 
防疫小組

一、課程:
(1)全校講演課程(含體育課)從5月23日(週一)至學期末施行線上(遠距)教學。
(2)實驗(作)課程以實體為原則,其中講演部分可採線上授課,並須遵守防疫相關規定(如分流上課)。
(3)期末考方式: 講演課程以線上評量、線上口頭報告或書面報告為原則。實驗(作)課程,遵守防疫距離下可施行實體評量,如無法實體評量,則改以延後考試、線上評量、繳交作品..等方式辦理。

二、學位考核:
(1)研究所舉行資格考核、學位考試者,學生及校內委員以實體出席為原則,校外委員得採視訊方式辦理,惟須填寫「研究生採視訊資格考核、學位考試申請表」送研究生事務處核備,考試過程須錄影存查。
(2)若校內委員(非主指導教授者)因確診/居隔致考試當天無法如期出席者,亦可依前述方式申請視訊參與,並錄影存查;倘學生或主指導教授為確診/居隔者,則應延期辦理。

三、畢業典禮、受袍典禮及撥穗等活動,比照「講演課程」,由系所決定取消、線上或延期。

四、活動,期間同步從5月23日至期末考周結束(6月24日):
(1)社團活動及小型團體,學生主辦之校外活動須暫緩或延後舉辦。
(2)為完備社團活動申請,校內活動辦理需提出防疫計畫核准後,仍可辦理。
(3)活動期間加強防疫落實規範。

五、住宿:
(1)學校宿舍仍提供住宿至期末。
(2)所有規定仍依據宿舍相關辦法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