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更新1111201實施》

公告日期: 
2022-11-29 12:02
公告單位: 
防疫小組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,相關規定說明如下:

一、室外空間、室外場所,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。惟歲末/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,將視近期疫情變化,另行研擬。
二、外出於室內空間、室內場所(包括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),維持應全程戴口罩,但符合例外情形者,得免戴口罩。
三、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,於室內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。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:
(一)從事運動、唱歌、拍攝個人/團體照。
(二)自行開車,車內均為同住家人,或無同車者時。
(三)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。
(四)於溫/冷泉、烤箱、水療設施、三溫暖、蒸氣室、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。
四、外出時有飲食需求,得免戴口罩。
五、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,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,得暫時脫下口罩。
六、餐飲場所: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。

請師生於人潮較密集區,仍建議戴口罩;自主落實防疫措施,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。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-19的師生,儘速完成COVID-19疫苗接種,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