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更新1120207實施 》校園防疫新措施

公告日期: 
2023-02-07 12:23
公告單位: 
防疫小組

2/7起0+7自主防疫指引調整

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調整重點如下:

一、對象:

  1. 2月7日(含)以後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
  2. 2月7日0時(含)以後之入境者

二、檢測措施:

      有症狀時,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檢測,並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

三、自主防疫處所環境條件:

     以符合1人1室(獨立衛浴)條件之自宅、親友住所或旅館與民宿為原則。
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
      1.外出、上班、上學期間須全程配戴口罩。

      2.有用餐需要,得於餐廳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用餐。離開座位及用餐完畢應立即佩戴口罩。

      3.避免接觸重症高危險群。

     4.避免前往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,如有必要前往,需具當日快篩檢測陰性證明。

五、2月7日前確診之密切接觸者,請依規定仍須持有2日內快篩陰才可外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