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日期: 2023-05-05 12:47公告單位: 防疫小組衛生福利部來文公告修正「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」,並自112年5月1日生效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自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。 附件: 衛生福利部公文衛授疾字第1120100478號.pdf 衛授疾字第1120100481號.PDF